背景
司法复核基于移民法第72条,申请人可以就移民局作出的任何决定,要求联邦法院进行司法复核。
72. (1) Judicial review by the Federal Court with respect to any matter — a decision, determination or order made, a measure taken or a question raised — under this Act is commenced by making an application for leave to the Court.
包括任何签证和移民申请的拒签、退料等,都可以提起上诉。团聚移民、难民的申请在递交到联邦法院之前还有其他的上诉渠道,临时居民签证(留学、访问、工作)和经济类移民等申请只能通过这个渠道上诉。
如果申请被签证官无故拖延也可以上诉,这种类别的申请叫做强制令(Mandamus)。
为什么要上诉
- 上诉成功你的申请将被重审,绝大部分情况会过签,这样少了一个拒签记录。
- 上诉失败也能知道个明白,通过上诉,你能获得一个和移民局平等交流、平等辩论的权利。
- 上诉之后通常能在1-2周拿到拒签理由,比调档要快一倍以上。
时限
你得知拒签结果后的15天内(加拿大境内)或60天内(加拿大境外)必须要向联邦法院提起司法复核,除非有特殊的原因需要让法官考虑。
第一步:要求法院准许司法复核 Application for Leave
这一步通常耗时1-2个月,具体时间为:
- Day 0: 申请人提出Leave and Judicial Review的申请;
- Day 0: 申请人通知被告(Serve the Respondent);
- Day 0: 申请人将通知被告的证明交给法院;
- Day 10: 被告要在10天之内应诉,通常不会超过3天;
- Day 20: 申请人要在30天之内将完整的司法复核材料(Application Record)交到法院;
- Day 50: 移民局在30天之内回复;
- Day 60: 申请人要在10天之内再次回复移民局。
上述都是指自然日。
和解
最好的结果是移民局愿意在Day 50左右和解,如果移民局愿意和解,请直接跳到最后一步“胜诉”。我们的客户中有80%以上的案件会在Day 50之前结案(和解、行政复核通过、移民局重审通过、原告撤诉)。
第二步:司法复核 Judicial Review
移民局不和解就会由法院决定是否上庭,法官通常在1个月左右决定是否开庭,如果法院不批准开庭,案件败诉。只有不到30%左右的案件能获得开庭机会。法院批准开庭就进入司法复核阶段,在这一步,移民局依然有可能和解,而且和解的几率挺大。如果不和解,则只能上庭和移民局律师辩论。你可以:
- 1. 请律师帮你辩论(申请人自己可以不出庭);或者
- 2. 自己上法庭辩论,这是你的权利,如果没有签证,可以要求电视电话会议辩论。
败诉和胜诉
移民局如果和解,会直接提供给你胜诉的结果换取你撤诉。如果不和解,会在批准开庭后3-4个月内由法官最终判决,通常只有两种结果。
- 败诉(Dismiss):之前的拒签决定会维持原判,但不会对之后的申请造成更坏的影响,一般移民局会更加谨慎地对待你之后的签证。
- 胜诉(Allow):之前的拒签决定会被推翻并让另外一名签证官来重新审核你的申请。
为什么要请我们协助司法复核的申请
金博士留学移民是能够合法代理加拿大留学与移民业务的加拿大本土事务所,拥有多位移民局认证ICCRC移民协会持牌顾问,并与律师紧密合作。大部分案子并不需要到司法复核这一部分,我们首先会给您判断是否可以通过司法复核以外更快速、经济的方式解决案件。
如果需要司法复核,如果您直接去找律师,可能会遇到如下一些问题:
- 大部分律师并不常做移民案子,不能很快找到问题的焦点,
- 律师收费十分昂贵,通常不管过签与否都收取同样的费用,
- 优秀的律师本来就少,优秀的华人律师更是凤毛麟角,即使必须要请律师,我们也会给您推荐最适合您案件的律师,如果律师只说英文,我们会把案件情况和我们的建议代表您和律师沟通,节省费用的同时还减少了工作量。
我们事务所进行协助的司法复核申请结果都很令人满意,是非常有效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