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移民法第40条(IRPA Section 40) 对造假有明确的定义:“直接或者间接的提供虚假重要信息、瞒报重要信息,误导法规的执行……移民局会拒绝申请人的申请,并且5年之内不允许入境。”
提醒大家:申请签证,远远不是填填表格那么简单;而即便是简单的表格,也应保证每个表格填写的信息的准确性。很多人在申请各类签证时,不了解这方面的规定,或者对这个规定不以为然,往往会产生严重的后果。常见的情况/理由是:“太麻烦了”;“随便填一下,没人查”;“别人都是这么做的”;“达到目的就行了”。很多人甚至会反问“你就这么填,移民局咋知道?”。其实, 移民局可以通过多种渠道核验信息,一旦申请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就会有大麻烦,而且移民局是会翻旧账的!
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个担保父母时收入造假导致担保人永久居民身份被取消的案例:加拿大联邦法庭的案例TANG v Canada 2017 FC 107。
基于对客户保密性的要求,我们的案例分析一般选择来自于公开信息的公开案例,一般都是与我们处理过的客户申请同类型的或者是处理签约客户申请案例时查找到的相关参考案例。本文是关于一个真实的加拿大移民法案例分析,有兴趣的读者可以自行阅读到联邦法院官网阅读原文。
案件的基本情况如下:
- 2006年—— TANG先生通过夫妻团聚途径,获得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
- 2013年—— TANG先生的母亲和妹妹通过父母类团聚移民,由TANG先生担保,获得永久居民身份;
- 2014年——TANG先生喜获麟儿;因多种原因,TANG先生需要独立抚养儿子;
- 2015年——TANG先生被发现在担保其母亲和妹妹团聚时假报工作、虚报收入,违反移民法法规40条Misrepresentation (造假),移民局决定取消他的移民身份,还要驱逐出境;
- 2016年——TANG先生在移民局移民上诉处(IAD),以孩子的最大利益和人道体恤为由提请上诉,结果上诉失败;
- 2017年——TANG先生在联邦法庭就移民上诉处(IAD)决定再次上诉,联邦法庭维持原判,
- TANG先生最终败诉。最终结果:TANG先生根据移民法规定,被驱逐出境。
之所以给大家分析这个案例,是在于这个案件里TANG先生并不是在自己的移民申请提供虚假信息,而是在担保父母移民时提供了虚假信息,但后果是一样的:违反加拿大移民法第40条(IRPA Section 40) 造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