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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复核三天翻转拒签决定:记一次保姆工签延期拒签的“极速反转”

我们被很多客户戏称为“专治疑难杂症”的事务所,因为我们解决的很多案例都是比较有挑战性的,需要比较多的经验和技巧才能解决。这次经客户同意,我们分享一下本周的一个保姆工签的司法复核三天翻转的“司法复核+移民局行政复查申请”案例。(基于保护客户隐私的考虑,我们都是在仅经客户客户同意的情况下隐藏客户个人敏感信息后进行案例分析。)

客户的背景信息是:

1.  客户原来持有1年半的加拿大劳动力市场评估书LMIA支持下的保姆工签(LMIA supported caregiver Worker Permit)。

金博士评:Caregiver是通过率较高的LMIA申请职业类别之一。

2. 客户18年11月底工签已经过期。因为雇主没有及时申请新的LMIA,导致没有在工签过期前提交工签延期申请,这给工签续期被拒留下了伏笔。

3. 客户一月份14日在获得新的LMIA后自行网申提交了工签申请+恢复身份申请。在申请表格中,客户错误的选择了Live-in-caregiver work permit申请。

金博士评:对加拿大移民部使用的AI机器审核来说,这是一个可以导致自动拒签的重大错误。实际上Live-in Caregiver Program已经关闭,申请人应该申请一个一般的工签(a regular work permit)。

4. 客户在Client Information选项下上传了新的LMIA确认信,雇主信等所有必要的支持文件。

金博士评:在Client Information中上传必要文件却被忽视,这一点其实正是拒签的原因。我们的的经验是,境内学签工签的申请,移民局使用AI导致经常性的不看客户解释信。在这个案例中,很可能移民局Officer根本没有看到LMIA确认信。(境内工签学签不看解释信这个问题已经存在好几年了,我们在以前的案例分析中也分享过一些申请人基于省提名的桥梁工签申请因在Client Information中上传了省提名却因没被看到签证申请被拒签的案例)。

5. 移民局针对保姆工签开了一个桥接过渡项目Interim Pathway for Caregivers,仅在三月四日到六月四日这三个月的时间窗口接受新申请。客户在三月份已经在这个项目下提交了永久居民身份的申请,并且拿到了档案号File Number (FN)。

6. 4月24日,客户收到移民局拒信:拒签的理由是“你的身份已经过期,不满足桥梁工签的申请条件。

    • To be considered for a bridging open work permit(WP), you must be currently in Canada and submit proof that you have sent an application for permanent residence (PR) as the principal applicant under one of the following programs:”
    • You have failed to meet the eligibility requirements for a bridging open work permit because you have let your status expire and must apply for restoration. 

在这个案例中,申请人自己申请工签的时候有没有犯错呢?显然有:客户错误的选择了申请类别,直接误导了移民局的MyCIC申请系统。移民局有没有出错呢?也是有的,AI或者签证官Officer在没有查看申请人提交的所有文件的情况下直接以错误的类别桥梁工签来拒绝申请人,这显然是不合理的。(金博士评:我们高度怀疑这个申请的拒签是AI干的,因为移民局的系统中自动已经有了申请人永久居民申请的信息,AI给出建议后,负责下一步流程的真人签证官Officer看了AI的拒签建议后可能仅仅简单的复核了申请人身份确实已经过期就确认了拒签,整个申请中申请人提交的文件看哪个并没有被审阅。)

客户在4月30日直接通过金博士官网找到我们,金博士经过简单交流后迅速给出了四种方案

1、进行行政复议申请(正式的说法叫Requests for Reconsideration or Reactivation,有些顾问并不严格的称之为Administrative Review),请求签证官重新考虑,reopen case,这种概率是超过50%的。但是必须得注意时间,如果拒签15天内没结果,就会丧失进行司法复核的机会。

2、可以同时进行拒签上诉的司法复核。拒签信明确指出签证官是将申请人的申请当成桥梁工签审批的: 因桥梁工签要求申请人必须持有有效工签(工签有效时间短于四个月,且不能过期),所以本案按照桥梁工签因为身份已过期需要恢复身份而直接拒签。严格的说,显失公平,另外,签证官忽视了申请人上传的支持文件。依据判例Utenkova v. Canada, 2012 FC 959,签证官不应该曲解或忽略申请人提交的任何相关证据。所以申请司法复核成功率非常有保证。申请司法复核同时也可以解决需要立即离境的问题。但是司法复核必须得在拒签15天内提交。

3、如果不选择司法复核,行政复议的申请也没有被重新open case获批,就去边境申请,风险是不一定获批,审核比较严格。一旦被拒会被收走护照要求立即离境。 (客户还有一个另一个风险点不便去边境申请,基于保护客户隐私的考虑就不展开写了)

4、 可以在LMIA过期前境外提交工签申请。 如果选择离境或去边境申请被拒签且被要求立即离境,这个就是最后的方案。本策略中要解决去边境被拒签的原因。

客户后来反馈,就是以上策略让客户下定决心选择我们。

因为客户已经提交了Interim Pathway for Caregivers永久居民申请,而这个类别的申请条件之一是,如果申请了工签延期+恢复身份,那么如果工签延期被拒,永久居民身份申请也就被拒。而客户的永久居民申请已经在这个工签拒签前收到补料信,需要在5月中旬补充材料。这个类别的永久居民申请也是Edmonton的CPC处理的,一旦签证官发现申请人的工签延期申请已经被拒签,那么永久居民申请也会被拒签。而Interim Pathway for Caregivers的时间窗口只有三个月,申请人需要迅速获批工签,否则永久居民申请也岌岌可危。所以客户最终在5月1日夜间签约,授权我们全权使用一切可用的手段,以确保工签迅速获批。

我们也确实使用了一切可用的手段:

  • 5月1日夜,金博士本人加班到2日凌晨三点。完成了行政复议的所有工作,并提供给了移民局完整的申请包(相当于重新做了一个纸质的工签申请+行政复核决定)。
  • 5月2日早上,我们联系移民局Agent告知我们的行政复议请求,并告知我们是客户的新的代理人。
  • 5月2日同日,我们完成了所有司法复核申请的申请文件。经过金博士和客户的确认,我们定下来5月6日到5月8日提交司法复核的正式申请。
  • 5月3日,我们联系移民局,确认行政复议申请已经正式收到。
  • 考虑到申请人会提交司法复核进入法律程序,这次我们没有找熟悉的议员帮忙问询移民部长办公室本案的情况。
  • 5月8日,周三,经过两位合作律师多次订阅讨论的司法复核(Application for Leave and for Judicial Review)申请正式提交到联邦法院。并告知移民部长代理律师即加拿大司法部。这个是基于时间上的考虑,一是为了避免错过司法复核的截止期;二是为了避免工签拒签影响永久居民申请,早一天是一天。同日,我们收到司法部回复移民局应诉的Notice of Appearance。这实际上是必经流程,因为回应的时间有限制,所以一般即使是明显的错误,移民局也会应诉。这就意味着移民局已经将本案进入处理流程,会加速复核。
  • 5月12日,周日,网申系统更新拒签决定已经被取消。
  • 5月13日,周一,网申系统更新工签已经获批。严格算起来,从司法复核到获批时两到-三个工作日。

正常情况下,针对有明显错误的拒签的司法复核的平均处理时间需要三十天。我们分享这个案例的原因之一也是本案堪称极速:同样的速度其实很少见,上回司法复核出现急速反转,三天翻案拒签便获签的案例还是是签证官错误的计算了身份过期时间:因为把2月当成了30天,身份过期时间89天算成了91天。

这里额外提一句,涉及到永久居民申请的工签申请,最好还是找专业人士处理,花费不会很多;在顾问专用的加拿大移民局申请后台里,可以定制选择上传的文件内容,不会出现个人MyCIC里上传了文件却被忽视的情况。申请人自行提交申请的话,一旦出现本案中的拒签情况,会显著增加花费。如果从一开始就找到我们申请工签,完全不会有意外情况出现。虽然经常有客户说我们“专治疑难杂症”,但其实金博士崇尚的是“善战者无赫赫之功”:实际上,我们最重要的工作也是我们最擅长的是提前预见到客户申请中可能会出现的问题,并提前解决以避免问题真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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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法律规定: 仅有加拿大ICCRC持牌移民顾问和各省律师才可以合法收费代理签证和移民申请。

申请人通过加拿大境内地下顾问提交申请可能因此导致拒签,并且至少五年禁止入境加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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